邓维元任鹤岗市代市长 刘鑫任副市长

  中国经济网鹤岗10月13日综合报道 2024年10月12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洪国请求辞去鹤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兴柱请求辞去鹤岗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会议决定任命:邓维元为鹤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鑫为鹤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决定,邓维元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邓维元,男,汉族,1975年4月生,在职研究生,工学博士,中共党员。曾任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山西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山西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现任鹤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刘鑫,男,汉族,1978年3月生,在职研究生,管理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鹤岗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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