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鬼”陈玉祥,被公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9月30日消息,河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玉祥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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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祥 资料图

陈玉祥出生于1966年4月,河北临西人,长期在河北省纪委工作,曾任党风政风监督室副厅级主任,2016年2月任邢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18年9月任石家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22年1月,陈玉祥担任省纪委副书记,2023年12月被查,今年6月被“双开” 。

通报显示,陈玉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执纪违纪,执法犯法,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热衷于吃喝享乐,长期频繁接受宴请,违规接受旅游、健身等活动安排;

无视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违反工作要求,干预和插手司法及执纪执法活动;

甘于被“围猎”,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运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玉祥利用担任河北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主任,河北省纪委副厅级纪检员,河北省监察厅副厅级监察专员,邢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石家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河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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